2006年4月28日 星期五

生命是不能「試」的

午飯期間,一起用餐的同事們習慣起個主題,各人發表自己的看法,雖然常常是各執已見,但也是某種程度的腦力激盪。

某天,我提出一個故事,說到大學一年級時,有位住新竹市區的同學是開車上學的,學校遠在香山上,路程約有 10km 左右。那時學生有車是件不尋常的事,詢問後知道是他父親覺得騎摩托車上學是非常危險的事,所以主動買了福特嘉年華給他,保護他的交通安全。

我提出一個看法,認為一個孩子好不容易培養到大學,已經是該肩負責任的年紀了,父母應該思考他的安全問題,別讓交通意外讓孩子變成一個須被永遠照顧的床榻病人,甚至因而死亡。但仍是大學年齡的孩子並無經濟能力買車,顧及經濟現實與教育原則,買輛低價但安全的車子給他,是我可以考慮的方向。

沒想到居然引起激辯。一位育有兩個孩子的同事堅決反對,認為此舉只會慣壞孩子,別無好處。

我反問若真因騎摩托車而發生意外,會不會後悔當初的決定呢?

他回答:不會,那是他的命。而且,不一定會發生。

是呀,不一定會發生。但是,生命是無法「試驗」的,走了的生命,即使哭乾了淚水,也無法叫他再復活啊!

隔了幾天,透過朋友網站,得知「柏軒媽媽」的故事,讓我更加堅信,父母盡力為兒女隔離可預知的危險,是為這種心如刀割的傷慟不至臨到的值得努力,畢竟生命不同於其他經驗,孩子摔倒了,可以讓他「試」,但是,生命可以「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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