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1日 星期二

滿月紅包

和我熟識的朋友都知道,我對於紅包文化的一貫態度是:不收,喜筵如此,即將來到的滿月亦是如此;至於包出去呢,原則上是不包,但看情況調整。

我認為,既然說要『請客』,就要名符其實,且量力而為。比如說,喜筵請客,同事朋友來個三、四桌,加起來萬把塊,我請得起,就不需要同事朋友再自掏腰包,我說要『請客』,就說到做到。

況且,每次遇到紅包事件,常常就看到週遭同仁們交頭接耳地討論『行情』,以及略帶玩笑性質的抱怨說該月快被『炸』乾了。每次聽到這種討論,總會讓我覺得,若是當事人聽到了,還會仍覺得自己帶給別人的是件『喜事』嗎?

現在自己快遇到滿月了,依據同事過滿月經驗,秘書會發出代收紅包通知,彙整後再把名單、金額明細交給準爸媽,當然油飯就會準時交付給有給紅包的同仁。點點滿月時,既不想違背自己的原則,又不想特異獨行、造成同仁尷尬,該怎麼處理才好呢?!

左思右想,終於想到一個自覺得還不錯的辦法:事先以 email 告知同仁,一樣請秘書代收各廠區的祝賀紅包,但是秘書只需將名單給我即可,至於禮金部分,將委請秘書彙整後,以公司單位名義,捐給聯合勸募中心。我則依據名單,照樣提供油飯共賀點點滿月。

如此可以在不違背不收紅包原則前提之下,又讓同仁感覺依照習慣而運作。因為我完全不知道誰包了多少錢,自然地,同事也無須再比較所謂行情,一切隨意即可,自然也沒有日後的禮尚往來問題,似乎是個不錯的解決方案呢。

1 則留言:

  1. 又有紅包事件了,前主管生女兒,秘書主動邀請大家「共襄盛舉」。於情,於慣例,收到「邀約」通知的同事,誰會不參與呢?妙得是,參與的同事,絕大部分沒見過這位新生兒,也未曾與她的父親提起過寶貝女兒。老實說,總覺得這種祝福是 cheap 到不值得記憶的。
    我倒是認為,由當事者(父親)自己來主張,會比這種作法來得好一些。不過話說回來,一年到頭都是這種文化的延伸,實在也不差這一次。殊不見才過2分鐘,就有同事在問有誰會參加去年離職同事的婚禮?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