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ey
今早上班途中,在東大路上快到公司處,看到一輛起重車停在路邊,
車後地上坐著一個女孩子,穿著公司制服,機車已經完全扭曲,倒在路旁。
我第一個直覺就是她需要幫助,於是靠邊停車,下車察看。
傷的蠻重的,右腿骨折,顏面有 10 公分的見骨撕裂傷,滿頭是血,
而我居然是第一個停下來幫忙的路人。
送她上了救護車,公司警衛和她的部門同事也來到現場。
我就先離開去上班了。
邊幫她撐傘,安慰她,叫救護車時,都是呼靠上帝的名,請祂幫助的,
因為剛走近她身邊,滿頭的血,以及額頭上見骨的撕裂傷,還真的令我感到害怕。
回到公司,同事笑我說,你可能會被她告,這種事最好不要管。
但我心中想到的是詩篇前幾篇反覆提到的「義人」,
以及國家地理雜誌那位因拍攝「禿鷹前的女嬰」而獲獎,但最後不堪心裡譴責而自殺的記者。
即使有風險,我也要作正確的事,因為主耶穌會幫助我。
愛妳喔,honey,千萬別騎機車的,太危險了。
"願耶和華從錫安賜福給你. 哈利路亞!"
回覆刪除嗯! 一個偉大的事業, 總是經不起一點攻擊與試探的.
我想, 聖潔的人, 若屈服於一點利誘威脅, 就會遭人唾棄.
不行正路的人, 就算是基督徒, 也必遭主的責罰!!
主也告訴我們, 要有憐憫和虔敬, 謙悲的心.
心若能原諒使你受苦的人, 必是蒙福的!
因為主必知道. 原諒別人的過錯, 心中才會真正的平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