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1日 星期五

邱毅 vs 麥卡錫

一開始是在看討論無罪推論的文章,作者很傳神地舉了個如廁後洗手的例子,來反控有罪推論的謬誤。並推薦閱讀『玻璃村莊』一書,於是隨著連結閱讀內容簡介,看到


此書發表於一九五四年,是當時少數針對美國麥卡錫主義提出質疑的文學作品

咦,麥卡錫主義,常聽到,但完全不了解其涵義,於是 google 了一下,找到維基百科解釋。其中有段文字


在麥卡錫主義盛行的時期,一位曾被迫害的紳士當面斥問麥卡錫﹕“您沒有尊貴感,先生,最終而言,你難道連一點尊貴感也沒有嗎?”是的,麥卡錫沒有尊貴感,他只有挽起袖子打人的快感。攻擊人、迫害人,給人套上莫須有的罪名,是他一生引以為榮,但歷史裁定是最為恥辱的“成就”。

我直接聯想到這兩年造成台灣社會喪失彼此信任感的最大功臣,邱毅。

麥卡錫猖狂了三年(1952-1954),終被具有反省能力的輿論給消滅。Edward R. Murrow 在廣播中說,“沒有一個人可以恐慌一個國家,除非我們自己是和他類似的一部分”,於是美國人只被迫害兩年。

台灣人民,還要再等多久呢?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