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27日 星期二

正名的必要性

中午和同事一起去吃飯的路上,M 談到最近流行的順口溜:「不到北京不知道自己官小,不到上海不知道自己錢少,不到海南島不知道自己身體不好,不到台灣不知道文革還在搞」,用來批評最近常見於主流媒體的正名案例。

我當下直接表達完全不同意態度,並舉例閃靈主唱 Freddy 在大話新聞拿出在英國拿到的文宣,目的是解救遭到囚禁的班禪,但抗議的對象竟是 Republic of China,中華民國四個字大喇喇的印在封面上,旁邊還畫上五星旗。也就是說,英美流行樂壇的印象中,掛著五星旗的流氓國家,她的名字是 Republic of China,瑪丹娜如是想,也許剛過世的 Ray 也是。

班禪遭到囚禁,甘我們屁事?另一位同事 D 大聲嚷嚷。

是的,甘我們屁事,問題是,外國人分得出來差一個 People's 字眼,就區隔了民主國家與流氓國家嗎?答案是,很難。

透過 Google,可以輕易地找到許多張冠李戴的例子:

(摘自:http://www.zelluloid.de/person/index.php3?id=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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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http://www.mhs.nl/en/content.asp?i=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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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http://lynncoins.com/panda-gold-coins-old.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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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http://wbcc-online.com/china/china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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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http://www.sekhrius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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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http://www.eoc.jaxa.jp/etc/images/use/beijing_city_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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諷刺的是,洋人不是不知道台灣的存在,而是很直覺地認為 Republic of China 就是那個坐落東亞的大國,中國。很具有邏輯呀,China 不是中國,那還會是什麼?但台灣就是抱著 Republic of China 名稱不放,寧被誤會為囚禁班禪的國家,也不願意正視被歸類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的惡劣處境。自找的,不是嗎?

正名為台灣,一如洋人普遍認識的國家名稱,名正而言順,豈不百利無害嗎。說正名等於文革,不也正是統媒一貫的潑糞手法,被這麼一搞,不髒也臭。

2 則留言:

  1. 若正名如你所說是為了讓洋人知道台灣的存在,那有必要將路名也正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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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放棄 Republic of China 名稱,是為了和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做區隔,省得被歸類成拿中國護照的人民。對於以人名來命名街道、建築,我倒是沒什麼意見,但覺得能避免則避免。畢竟一個人的功過,很難取得所有人一致認同。因此,以人名來命名道路,至少須符合大多數人的期望,以蔣介石而言,有相當比例的人仍認為他是傷害民主的獨裁者,但是,全國卻有這麼多的道路在紀念一個獨裁者,是否恰當呢?我認為是不恰當的。所以,道路名和人名脫鉤,我認為是台灣人民表達民主深度的一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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