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8日 星期二

失業率簡介

何謂失業與失業率


所謂的失業,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才能稱為失業:



  1. 年滿十五歲以上

  2. 具有工作能力

  3. 願意工作

  4. 目前沒有工作(因在監服刑、就學、料理家務、高齡及身心障礙等因素而沒有工作者不包括在內)

  5. 正在找工作


必須同時符合上述條件的人,才能稱為失業,至於失業率則是符合前述條件的失業人口占總勞動人口的比例,所謂的勞動人口,則是就業者與失業者的合計。所以失業率的計算方法為:


失業率(%)= 失業者 ÷ (就業者 + 失業者) × 100%


失業的型態


經濟學將失業的型態,按照其發生原因區分為:



  1. 摩擦性失業(Frictional unemployment):例如大學畢業生在找到自己喜歡的工作前,常常為求先有工作,而常更換工作;或者是因為搬家、結婚等因素,而必須更換居住地點及更換工作。這種工作更換間短暫的失業,稱為磨擦性失業,摩擦性失業是屬於自願性的失業。

  2. 結構性失業(Structural unemployment):指市場因為競爭導致部分廠商關閉,解僱員工所造成的失業,或者生產技術升級,擁有舊技術員工被解僱所造成的失業等。例如之前台灣的製鞋、雨傘、成衣以及自行車等產業外移所造成的失業就是屬於結構性失業,結構性失業的工人通常失業時間較久,而且通常必需在接受再訓練,或者遷移至其他仍需要相同技術的地區,例如東南亞或大陸時,才有可能再就業。台灣目前失業人口中有相當比例的人屬於此項。

  3. 週期性失業(Cyclical unemployment):指因為經濟景氣循環所造成的失業。經濟不景氣時,廠商倒閉或裁員,造成失業人數增加,經濟景氣時,廠生家數增加或增聘人員,一些因經濟不景氣而失業的人重新被僱用,失業人數降低,這些會隨著經濟景氣循環而受僱或解僱的,就稱為週期性失業或循環性失業。

  4. 季節性失業(Seasonal unemployment):由於產業特性或氣候因素,造成有些廠商的勞力需求呈現季節性的變動,這些廠商在勞力需求比較高的季節,會僱用比較多的員工,而在勞力需求比較少的季節,則會解僱部分員工,這時這些被解僱而失業的員工,稱為季節性失業,例如我國每年在春節前,由於大部分的民眾都有採買年貨的習慣,這時販賣年貨的商店為因應人潮,而必須增加人手、增聘人員,等到春節過後,這些在過年前聘僱的員工因生意減少而被解僱,這種情形就是典型的季節性失業。


充分就業與失業率


充分就業指的是社會上所有人都找到工作,除了一些因正常因素而暫時未就業,例如轉換工作或者轉換工作地點等,充分就業有時也稱為完全就業,是經濟學的一個假設狀態。由於在充分就業下仍有部份摩擦性失業或結構性失業,因此在充分就業下,失業率不會等於零。至於失業率應低到什麼程度才是所謂的充分就業,由於各國的經濟與產業狀況不同,因此並沒有一致的標準。


已開發國家與失業率


由上面的說明可以瞭解到,即便在充分就業的情形下,社會上仍會有人失業,因此,一個社會是不可能達到所謂的零失業率,然而,究竟什麼樣的失業率才是一個合理水準,各國的經濟發展程度不同,水準也不一致,舉例而言,歐美等國由於是已開發國家,經濟發展較為成熟,產業技術也較其他國家為高,例如2007年德國的失業率9.1%,法國8%,台灣3.9%,美國4.6%,英國5.4%,義大利6.7%,西班牙7.6%。


其實,由世界各國經濟發展的經驗來看,經濟的發展,通常伴隨而來的是國民所得的增加,國民所得增加造成勞力密集產業外移到薪資水準比較低的國家,至於國民所得比較高的國家為求經濟的繼續發展,則會發展資本密集與技術密集的產業,也就是所謂的產業升級,而產業升級的後果,則是結構性失業的增加,也造成失業率的上升,可以這麼說,根據世界各國經濟發展的經驗顯示,國民所得愈高的國家,失業率大部分也愈高。因此,想要同時達成國民所得增加與失業率降低,似乎有點不太可能。

4 則留言:

  1. 有個不解的疑問:「如何計算失業人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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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失業人數是由行政院主計處按月辦理人力資源調查所計算出來的,基本上是利用統計上所謂的抽樣來估計,為什麼是利用抽樣,因為全面普查需要耗費龐大的人力物力,因此只能透過抽樣調查的方式來估算社會上的失業人數,世界各國亦皆採相同方式辦理,有關我國統計調查制度的相關介紹,以後有機會再向各位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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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也是如此推測。
    不過,手法上是透過什麼方式呢?電話抽樣?還是其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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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Wow, 這過程完全是我沒想過的事!真希望有天我也是受訪對象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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