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20日 星期四

墨菲終究還是來敲玻璃了

玻璃被敲破


去年的今天寫了一篇「車用 GPS 真是好東西」,很可惜才過一年,越來越火紅的 GPS 仍是好東西,但相片中的 Mio C710,已經不曉得芳蹤何處。在 3/16 一早,隨著被偷兒敲破的玻璃而遺失了,損失的還不只是 GPS,再加上一片玻璃、一張 V-Kool 隔熱紙,以及忙上加忙的下午。


姊姊匆匆的敲門,說 Focus 車窗被打破了,但似乎沒丟掉甚麼東西。出門查看後,發現吸附在前檔玻璃上的 GPS 不翼而飛囉,偷兒把連接在點煙器上的充電器,也一併拿走了。站在案發地點往前看,不遠前方就有一隻路口監視器,鏡頭正對著 Focus,似乎有機會拍到敲破玻璃的偷兒,果真拍到的話,無論是車牌或是人臉,都有助於抓到犯人,因此報了案。一會兒警車就來了,勘查了現場時,又來了一輛「刑事偵防車」,一位穿有印著「刑事警察」背心的警察拿著木箱下車,開始「採集指紋」,就像重大刑案的電視畫面一樣,小心翼翼的拿著棉花,在車手把,車門邊緣,後視鏡上刷上細粉,更用聚光燈仔細的查看前檔玻璃。真的小驚訝哩,只是一般竊案,居然出動刑事採證單位,會不會太 over 了呀。


採證約 20 分鍾,確認沒有留下指紋後,就自行前往警局作筆錄。花了快 90 分鍾,才有機會看到路口監視器畫面,不看還好,看了就知道沒希望了。路口監視器,還真的只是「路口」監視器哩,拍攝範圍就只有正下方路口,加上半截斑馬線,經過車輛的車牌是拍的很清楚,但根本無法確定是否為作案機車(或汽車),對於我的案件,一點兒幫助都沒有,接下來的過程就意興闌珊囉,早早回家比較實在。


好了,接下來就得開始恢復原狀啦,換玻璃、貼隔熱紙,總共 1,300 + 400,至於 GPS 呢,可能等五月份 Cosco 折價 1,000 時,再入手 TomTom One XL.S 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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